新疆“馳名商標”商品包裝淡出貨架
2014-05-16 13:18 來源:天山網(wǎng) 責編:劉曉燕
- 摘要:
- 在商品的外包裝上,“中國馳名商標”這個華麗“外衣”曾是很多企業(yè)的金字招牌,但從5月1日新《商標法》正式施行后,“中國馳名商標”字樣不允許再用于商品廣告宣傳,這意味著“請認準中國馳名商標”的宣傳已終結(jié)。
“禁令”已實施半個月,新疆烏魯木齊的著名商標企業(yè)已更換了新包裝,新疆“馳名商標”商品包裝也已淡出貨架。
據(jù)統(tǒng)計,截至目前,新疆已獲得37件中國馳名商標,烏魯木齊共有9件,包括天毛、眾和、美克·美家、西爾丹、阿爾曼、新康、金雪馳、天彩、天山水泥等。
商超:“馳名商標”包裝漸少
徐慧源是東方100商廈歡歡超市的樓層經(jīng)理,他在4月底就在微信朋友圈發(fā)布消息,提醒原本用“馳名商標”在貨架或超市宣傳的廠商進行處理。
5月14日,走進該超市,已見不到任何相關(guān)的宣傳廣告。
徐慧源說,從5月1日起,該超市對印有“馳名商標”的商品不予進貨和上架,而目前超市中現(xiàn)有的一些標注“馳名商標”的商品都是在5月1日前進的貨,“馳名商標”字樣包裝的商品將會逐漸淡出商超貨架。
另外,通過走訪好家鄉(xiāng)、家樂福等超市發(fā)現(xiàn),涉及“馳名商標”的商品主要在食品、家電、洗化、服裝等領(lǐng)域,雖說目前超市的一些商品外包裝還存在“中國馳名商標”字樣或標識,但大都是2014年5月1日前所生產(chǎn)的商品。
此外,在中山路、西北路、友好路等繁華路段的展示欄、戶外廣告上,“中國馳名商標”字樣也已難尋蹤影。
據(jù)了解,2014年4月,國家工商總局就下文明確,5月1日后,“馳名商標”字樣用于商品、商品包裝或容器上屬違法行為,但5月1日前已進入流通領(lǐng)域的商品除外。
企業(yè):更注重產(chǎn)品品質(zhì)提升
阿爾曼清真食品工業(yè)集團去年獲得了“中國馳名商標”稱號,2014年4月才正式拿上商標注冊證書,還未來得及在新包裝上印刷“中國馳名商標”。
5月14日,該公司董事長熱迪力·阿布拉說,雖然“中國馳名商標”不能運用在外包裝上宣傳,但企業(yè)同樣經(jīng)得起市場的考驗,目前已經(jīng)開始進軍內(nèi)地市場。
已獲得4年“中國馳名商標”稱號的新疆西爾丹食品有限公司總經(jīng)理程華說:“我們更看重的是馳名商標對企業(yè)商標的保護力度!
記者在14日走訪中發(fā)現(xiàn),新疆的伊力特(600197,股吧)、古城等獲得馳名商標的酒企也已將更新包裝的商品上市。
工商:企業(yè)申報仍然意義大
5月14日,在家樂福超市購物的消費者劉莉說,平時會經(jīng)常關(guān)注馳名商標選購商品,今后馳名商標從外包裝消失,從外觀選擇可能會存在難度,但購買幾次之后,對商品品質(zhì)有了了解,也會加深對品牌的印象。
新《商標法》從5月1日起開始實施,對于印有“馳名商標“包裝的商品,如果是5月1日前進入流通領(lǐng)域的不予處罰,也無需撤架、召回或更換包裝。但對于5月1日后依然將“馳名商標”字樣用于廣告宣傳或商品包裝上,將處十萬元罰款。
禁止“馳名商標”用于宣傳,是否會影響企業(yè)申報的積極性呢?
烏魯木齊市工商局商標處處長楊軍表示,短期來看可能會有一些影響,但認定馳名商標的意義依然很大,因為國家對馳名商標的法律保護和行政保護程度比一般商標要高,國家鼓勵企業(yè)把商品做到馳名的程度,要從“保護”的角度理解,而不是宣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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